社会知觉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分别为对人的知觉、人际知觉和角色知觉。
1.对人的知觉:主要指通过对别人外部特征的知觉,进而取得对他们的动机、感情、意图等的认识。
2.人际知觉:即对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知觉。
社会知觉简介:又称社会认知,即个体对他人、群体以及对自己的知觉。
对行为原因的认知也属于社会知觉的范围。
社会心理学中社会知觉的知觉一词,其含义与传统普通心理学中的知觉也有所不同。
在传统普通心理学中,知觉不包括判断、推理等认识过程。
这里的知觉既包括对人的外部特征的知觉,也包括对人的个性特点的理解,对人的行为的判断和解释。
这里的知觉相当于认识,因此在社会心理学书籍中有人主张用“社会认识”一词来代替社会知觉。
影响或左右人们的认知活动有:一、积极性偏差:个体在评价他人时,往往更多的对他人作出积极的,肯定的评价,即评价他人时总有一种特别宽大的倾向,也称宽大效应二、证实偏差:人们总是有选择的去解释并记忆某些能够证实自己已有的信念或图式的信息。
三、后视偏差:人们在回忆自己的判断时,倾向于认为其判断比实际上更为精确。
如我们常说的“事后诸葛亮”。
社会矫正不归居委会管理,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法律规定,司法局才是社会矫正主管部门,所以社会矫正获得居委会的同意没用,必须获得司法局的同意,社会矫正即社区矫正,是指针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这四类犯罪行为较轻的对象所实施的非监禁性矫正刑罚,其具体介绍如下:实施背景:社区矫正实施的最初原因是为缓解监狱罪犯过多而产生的压力,其目的是为通过政府、社会以及爱心人士的帮助,使矫正对象改正恶习,并帮助他们重新回归社会。
目的:通过社区矫正组织进行的社会化的教育,使罪犯适应并顺利回归社会,增强社区公民的法律意识</a>和社会责任感,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