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普通话等级考试不需要在户口所在地报考,可以在当事人的户籍地或人事关系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全国普通话等级考试:普通话水平测试是对应试人运用普通话的规范程度、熟练程度的口语考试。
考试形式为口试。
普通话水平等级分为三级六等,即一、二、三级,每个级别再分出甲乙两个等次。
一级甲等为最高,三级乙等为最低。
普通话水平测试不是口才的评定,而是对应试人掌握和运用普通话所达到的规范程度的测查和评定,是应试人的汉语标准语测试。
应试人在运用普通话口语进行表达过程中所表现的语音、词汇、语法规范程度,是评定其所达到的水平等级的重要依据。
全国普通话等级测试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资源网或各地语委办处报名,报名时间不统一,以当年具体公布的规定为准。
普通话水平测试是对应试人运用普通话的规范程度、熟练程度的口语考试,考试形式为口试。
普通话水平等级分为三级六等,即一、二、三级,每个级别再分出甲乙两个等次,一级甲等为最高,三级乙等为最低。
二、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194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至现年满18岁之间的下列人员应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
1.中小学教师,中等师范学校教师和高等院校文科教师,师范院校毕业生。
2.广播、电视、电影、戏剧、以及外语、旅游等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的教师和毕业生。
3.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
5.其他应当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人员和自愿申请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人员。